日前,福建省政府出臺《關于改進加強省級財政科研項目和資金管理的若干意見》,要求建立適應科技創(chuàng)新規(guī)律、公開透明、監(jiān)管有力的科研項目和資金管理機制。意見明確,福建省將建立覆蓋項目申請、評估評審、立項、實施、結題全過程的科研資信系統(tǒng)。對于項目承擔單位和項目負責人、有關專家參與的項目科技活動的行為信用進行實時記錄;建立弄虛作假、違紀違約等不良行為“黑名單”制度,階段性或永久取消其申請科研項目或參與項目管理的資格。 意見要求,推行項目管理權力運行網上公開,盡快構建省、市、縣(區(qū))三級科技項目計劃聯動和數據信息共享的業(yè)務管理信息系統(tǒng),把科研項目和經費管理相關制度固化到項目管理系統(tǒng)中,避免同一個項目多渠道申請財政資金資助,實現各類科研項目和經費管理全過程網上公開運行。 意見明確,項目經費使用實行“公務卡”,采用非現金方式結算,實現“痕跡管理”。應加強財務檢查和績效評價,對發(fā)現的違規(guī)行為采取通報批評、暫停項目撥款、中止項目執(zhí)行、追回已撥經費、取消項目單位和負責人一定期限內項目申報資格等措施予以處理,涉嫌犯罪的應及時移交司法機關處理;建立責任倒查制度,對發(fā)現的問題要倒查項目主管部門和相關人員履職盡責和廉潔自律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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