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沈陽6月24日電(記者 范春生)“6·26”國際禁毒日即將到來,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公布5起依法懲治毒品犯罪典型案例,其中在一起跨省販賣、運輸毒品案件中,兩名被告人被判處死刑。這是記者從24日召開的遼寧法院打擊毒品犯罪案件基本情況新聞發(fā)布會上了解到的。 遼寧高院公布的這5起毒品犯罪典型案例多為販賣或運輸毒品案,其中黃紅中、王玉等販賣、運輸毒品案令人觸目驚心。2010年5月31日,王桂軍在販賣毒品時被抓獲,警方從王桂軍的房間搜出冰毒894.34克、麻古140.6克。 2010年8月9日,黃紅中在大連市當街販賣毒品時被抓獲,警方當場查獲冰毒143.22克、麻古0.4克、海洛因21.28克。2010年上半年,王玉在大連市先后兩次從黃紅中處購買共計370克冰毒販賣給他人。此后王玉還有與他人買賣冰毒行為。 遼寧高院認為,被告人黃紅中販賣、運輸冰毒1610.56克、海洛因21.28克,被告人王玉販賣甲基苯丙胺類毒品702.11克,分別構成販賣、運輸毒品罪和販賣毒品罪。因兩人所涉毒品數(shù)量大、社會危害大,且分別系累犯、主犯等,為此終審均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遼寧高院刑三庭庭長吳言軍表示,從去年至今,三級法院審結(jié)的毒品案件呈上升趨勢,從審判情況看,毒品擴散態(tài)勢明顯,由原先個別經(jīng)濟發(fā)達地區(qū)向欠發(fā)達地區(qū)逐步擴散,全?。保磦€地級市均破獲毒品案件。另外,犯罪手段不斷翻新、更加隱蔽,團伙化、分工化趨勢明顯,通過物流成為運輸毒品的主要方式,對有效打擊毒品犯罪提出了更高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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