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在印度首都新德里,中國駐印度大使魏葦(右)、緬甸駐印度大使吳昂欽梭(左)及印度外秘蘇嘉塔·辛格共同出席紀念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發(fā)表60周年活動。當天,印度政府官員、中國及其他國家駐印使節(jié)、各國學者等參加了紀念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發(fā)表60周年研討會及招待會。和平共處五項原則是由中國、印度和緬甸在1954年共同倡導的,其內(nèi)容是:互相尊重主權(quán)和領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內(nèi)政、平等互利、和平共處。60年以來,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經(jīng)受了歷史的考驗,得到國際社會的廣泛認同與遵循。新華社記者 鄭煥松 攝 6月11日,在印度首都新德里,中國駐印度大使魏葦(前左一)、緬甸駐印度大使吳昂欽梭(右)及印度外秘蘇嘉塔·辛格(右二)共同觀看紀念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發(fā)表60周年圖片展。新華社記者 鄭煥松 攝 6月11日,在印度首都新德里,來賓觀看紀念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發(fā)表60周年圖片展。新華社記者 鄭煥松 攝 6月11日,在印度首都新德里,中國駐印度大使魏葦在紀念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發(fā)表60周年研討會上發(fā)表演講。新華社記者 鄭煥松 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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