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5月22日電(記者 杜宇)新版商品房買賣合同示范文本近日由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和工商總局聯合發(fā)布,這是在2000年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示范文本》基礎上修訂而成,分為預售合同和現售合同兩個文本。這是記者22日從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獲悉。 據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介紹,隨著房地產市場快速發(fā)展,《物權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規(guī)的出臺,2000年版合同示范文本內容已不能更好地滿足實際需要。 新修訂的合同示范文本主要有四個特點:一是在平等維護買賣雙方合法權利、明確雙方義務的基礎上,更加注重買受人權益的保障。如合同示范文本增加房屋交付前買受人查驗房屋的環(huán)節(jié),明確出賣人的保修責任和最低保修期限,細化業(yè)主對建筑物專有和共有部分享有的權利。在預售合同中新增了商品房預售資金監(jiān)管條款。 二是對簽訂合同過程中容易忽視的問題進行提示,引導買賣雙方對合同重要事項作出承諾和告知。合同示范文本明確由出賣人對所售房屋不存在“一房多賣”、“司法查封”、房屋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問題等作出承諾,買受人對使用期間不擅自改變房屋用途和承重結構等作出承諾。明確出賣人將合同簽訂后發(fā)生的規(guī)劃設計變更、預售合同登記備案情況等重要事項告知買受人的義務。增加買受人信息保護條款,明確出賣人對買受人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三是對法律法規(guī)沒有明確規(guī)定的事項,引導買賣雙方自行約定,避免引發(fā)糾紛。如小區(qū)內車位、車庫、會所等配套設施的所有權歸屬,室內空氣質量、建筑隔聲標準等房屋質量問題。 四是細化買賣雙方的違約責任,合同的適用性和可操作性增強。明確解除合同的條件、程序以及利息計算方式。引入懲罰性賠償金內容,對存在“一房多賣”、房屋主體結構不合格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等嚴重違約情形的,出賣人除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和利息外,還要支付已付房價款一倍或者買受人全部損失的賠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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