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2005年10月7日電題:和諧社會不能缺少第三次分配
新華社記者鹿永建、鄭黎
國慶節(jié)前后,發(fā)生幾件令人深思的事。上海金茂大廈舉辦一場耗資百萬元的婚禮。安徽壽縣仇集村李多友家,五口人的午飯是蘿卜纓子一盆菜。浙江寧波,一位中年男子向慈善分會捐贈108萬元不留名,只說想回報社會,人們稱他為“我想回報”。三件事從不同側面提醒我們,構建和諧社會必須大力倡導和培育第三次分配的機制。
效率優(yōu)先、兼顧公平的第一次分配,要在不斷規(guī)范的市場機制中實現。稅收等政府調控下的第二次分配則以公平為主,從而縮小初次分配造成的過大的收入和財富差距。第三次分配則是指動員社會各方面的力量,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建立社會救助、民間捐贈、慈善事業(yè)、志愿者行動等多種形式的制度和機制,是社會互助對于政府調控的補充。目前,寧波等地開始注重培育第三次分配機制,并取得一些成果,很有示范意義。
第三次分配的作用是前兩次分配所不能替代的。從國際經驗來看,第三次分配在照顧孤寡老人、幫助殘障人群、保護弱勢婦女、收養(yǎng)孤兒、幫助失業(yè)者、貧困者、艾滋病者、行為偏差者方面,可以發(fā)揮特殊的作用。浙江省慈善總會善款的總額為18億元,其中寧波市為5.8億元,占了近三分之一;寧波把這些錢用在助學、助困、助病方面,加上其他的捐助形式,有效地緩和了各利益群體間的矛盾,減少了社會在快速發(fā)展中的震蕩和沖突。
主動、積極參加慈善、捐助和志愿活動,幫助了別人,給自己帶來極大的快樂,可成為提高生活質量和人生境界的新天地。與那位在金茂大廈為婚禮一擲百萬的人士不同,寧波企業(yè)家儲吉旺白手起家創(chuàng)下了上億資產,卻將其中的2800萬元捐獻給困難群眾和公益事業(yè)。在民營經濟發(fā)達的寧波,這樣的“愛心”企業(yè)家有相當一批。前些日子,臺風剛離去,一幫青年志愿者就相約在寧波恩美福利院探望殘疾兒童,給孩子們講故事、陪玩,獻了愛心也玩得很開心。與揮金如土相比,這樣的人生追求太值得提倡了。
在這種社會互助形式里,政府和黨員并非無所作為。寧波在積極推進完善社會第三次分配時,以各級黨員領導干部、先富起來的企業(yè)家和廣大青年活躍分子這三個特殊群體為重點,把愛的資源整合起來,倡導人人向善的風尚。市委書記巴音朝魯帶頭,30150名黨員干部參加結對幫困活動,起到示范帶頭作用,數以萬計的困難戶得到幫助。
幫助弱者一定要注意受助者的人格尊嚴和心理感受。寧波某企業(yè)家匿名捐款多次、已達百萬元,留名“順其自然”;寧波許多人捐款不肯留名,也說是“順其自然”。這種“愛心要悄悄地給”捐助方式,對于心理上處于弱勢地位的受助人來說,精神壓力較小,便于他們以一種較平和的態(tài)度接受幫助,克服困難,走出陰影。
愿中國出現更多的“我想回報”、“順其自然”,使更多的人得到充滿愛心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