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家寶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
部署加強鮮活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8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加強鮮活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
會議指出,經過多年努力,我國鮮活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有了很大發(fā)展,但總體上依然薄弱。隨著城鎮(zhèn)化進程加快,一些大中城市近郊菜地和零售網點不斷減少,流通環(huán)節(jié)和成本增加、“賣難買貴”等問題突出。要以加強產銷銜接為重點,加快建設高效、暢通、安全、有序的鮮活農產品流通體系。
會議明確了近期的重點任務:(一)著力提高農產品流通的組織化程度和現(xiàn)代化水平。推動流通企業(yè)強強聯(lián)合,扶持培育一批大型鮮活農產品流通企業(yè)、運輸企業(yè)和農民專業(yè)合作社。加強產地預冷、預選分級、加工配送、冷藏冷凍、冷鏈運輸、包裝倉儲、檢驗檢測和電子結算等設施建設。(二)推進產銷銜接,減少流通環(huán)節(jié),降低流通成本。鼓勵大型連鎖超市與農業(yè)生產基地直接對接,鼓勵大型流通企業(yè)、學校等與農民專業(yè)合作社、龍頭企業(yè)建立長期穩(wěn)定的產銷關系,鼓勵農業(yè)生產基地、專業(yè)合作社在社區(qū)菜市場直銷直供,鼓勵有序設立周末直銷菜市場、早晚市等臨時攤點。(三)健全覆蓋生產、流通、消費的農產品信息網絡,完善儲備調運制度。城市政府要合理安排動態(tài)庫存,保障應急供應,防止價格大起大落。(四)加強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建設,落實索證索票和購銷臺賬制度。建立鮮活農產品經常性檢測制度,實行標準、程序、結果三公開。(五)制定實施全國和地方農產品市場發(fā)展指導文件,促進合理布局,有效解決批發(fā)市場重復建設與零售網點不足并存等問題。
會議強調,鮮活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具有重要的公益性,要在充分發(fā)揮市場機制作用的同時,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要增加財政投入,通過投資入股、產權回購回租、公建配套等方式,改造和新建一批公益性批發(fā)市場、農貿市場和菜市場;在主產區(qū)、集散地和主銷區(qū)升級改造一批帶動力強、輻射面廣的大型批發(fā)市場和加工配送中心;引導社會資金投資農產品流通領域。對鮮活農產品市場要減免租金、攤位費、管理費等費用。落實和完善“綠色通道”,依法查處違規(guī)收費行為。進一步強化“菜籃子”市長負責制,切實提高大中城市鮮活農產品自給率。
會議討論并原則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草案)》和《關于加強反恐怖工作有關問題的決定(草案)》,決定將兩個草案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
會議還研究了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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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門緊急通知完善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政策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發(fā)展改革委(物價局)、財政廳(局),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穩(wěn)定消費價格總水平保障群眾基本生活的通知》(國發(fā)[2010]40號)和《國務院關于進一步促進蔬菜生產保障市場供應和價格基本穩(wěn)定的通知》(國發(fā)[2010]26號)精神,進一步完善和落實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政策,降低流通成本,更好地促進鮮活農產品流通,現(xiàn)就有關問題緊急通知如下:
一、擴大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網絡。從2010年12月1日起,全國所有收費公路(含收費的獨立橋梁、隧道)全部納入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網絡范圍,對整車合法裝載運輸鮮活農產品車輛免收車輛通行費。新納入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網絡的公路收費站點,要按規(guī)定開辟“綠色通道”專用道口,設置“綠色通道”專用標識標志,引導鮮活農產品運輸車輛優(yōu)先快速通過。 >>>詳細閱讀
交通運輸部:整車運輸鮮活農產品今起全免通行費
從12月1日起,全國所有收費公路(含收費的獨立橋梁、隧道)全部納入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網絡范圍,對整車合法裝載運輸鮮活農產品車輛免收車輛通行費。同時,各地將重點打擊假冒鮮活農產品運輸車輛騙逃車輛通行費等違法行為,確保道路運輸行業(yè)公平競爭和運輸市場秩序穩(wěn)定。
11月26日,交通運輸部、國家發(fā)改委和財政部聯(lián)合下發(fā)緊急通知,要求各地交通運輸、價格、財政主管部門按照國務院統(tǒng)一部署,在省級人民政府領導下,不折不扣地落實好車輛通行費免收等“綠色通道”優(yōu)惠政策。
通知明確,將馬鈴薯、甘薯(紅薯、白薯、山藥、芋頭)、鮮玉米、鮮花生列入鮮活農產品品種目錄。對目錄范圍內不同鮮活農產品混裝的車輛,認定為整車合法裝載鮮活農產品;對目錄范圍內鮮活農產品與范圍外農產品混裝,且混裝的其他農產品不超過車輛核定載質量或車廂容積20%的車輛,比照整車裝載鮮活農產品車輛執(zhí)行;對超限超載幅度不超過5%的鮮活農產品運輸車輛,比照合法裝載車輛執(zhí)行。 >>>詳細閱讀
關于進一步完善和落實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政策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發(fā)展改革委、物價局,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2009年促進農業(yè)穩(wěn)定發(fā)展農民持續(xù)增收的若干意見》(中發(fā)〔2009〕1號)確定的“長期實行并逐步完善鮮活農產品運銷綠色通道政策,推進在全國范圍內免收整車合法裝載鮮活農產品車輛的通行費”政策,為農村改革發(fā)展創(chuàng)造良好的政策環(huán)境,經研究,現(xiàn)就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政策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優(yōu)化和完善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網絡
對《全國高效率鮮活農產品流通“綠色通道”建設實施方案》(交公路發(fā)〔2005〕20號)中確定的國家“五縱二橫”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各地要堅決落實各項相關政策,免收整車合法裝載運輸鮮活農產品車輛的車輛通行費。同時,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要按照中央一號文件精神,結合本地實際,加快構建區(qū)域性“綠色通道”,建立由國家和區(qū)域性“綠色通道”共同組成的、覆蓋全國的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網絡,并在全國范圍內對整車合法裝載運輸鮮活農產品的車輛免收車輛通行費。 >>>詳細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