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杜尚別9月15日電(記者錢彤、陳俊鋒、明大軍)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總理第五次會議15日在塔吉克斯坦首都杜尚別舉行。
9月15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與出席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總理第五次會議的與會各國代表團團長及上海合作組織秘書長集體合影。當日,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總理第五次會議在塔吉克斯坦首都杜尚別舉行。 新華社記者蘭紅光攝
哈薩克斯坦總理艾哈邁托夫、中國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吉爾吉斯斯坦總理庫洛夫、俄羅斯聯(lián)邦總理弗拉德科夫、塔吉克斯坦總理阿基洛夫和烏茲別克斯坦副總理阿齊莫夫出席會議。本組織觀察員國代表巴基斯坦總理阿齊茲、伊朗副總統(tǒng)賽義德盧、蒙古國副總理恩赫賽汗、印度國務部長恰范與會。阿富汗第一副總統(tǒng)馬蘇德、歐亞經濟共同體秘書長拉波塔作為東道國客人出席會議。阿基洛夫主持會議。
今年6月,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聚首上海,隆重舉行了上海合作組織五周年紀念峰會,總結了這一區(qū)域性國際組織過去5年發(fā)展成就和經驗,分析了組織面臨的形勢和任務。落實上海峰會的協(xié)議和決定,推進成員國務實合作,是本次總理會議的重要內容。
當?shù)貢r間上午8時,塔吉克斯坦總統(tǒng)拉赫莫諾夫集體會見了成員國參加總理會議的代表團團長。成員國總理隨后舉行小范圍和大范圍會談。
溫家寶總理在講話中分析了當今國際和地區(qū)形勢,指出成員國經濟合作存在的問題,建議從政策引導、資金保障、信息服務等方面創(chuàng)造必要條件,使經濟合作取得更多實際成果。
溫家寶建議各成員國加強立法和政策協(xié)調,創(chuàng)造良好的貿易投資環(huán)境;深化經濟技術合作,盡快啟動多方參與、共同受益的網絡性項目;多渠道解決資金瓶頸問題。
溫家寶還提出了經貿合作領域中方的發(fā)展目標。到2010年,中國同上海合作組織其他成員國的貿易總額從現(xiàn)在的不到400億美元增加到800億至1000億美元。中方在塔什干峰會上宣布提供的9億美元優(yōu)惠出口買方信貸已全部落實。作為后續(xù)行動,中方將根據(jù)組織框架內經濟合作項目的進展和需要,繼續(xù)增加投入,提供必要的信貸和融資支持。
在建設性、務實的氣氛中,各方就加強地區(qū)穩(wěn)定和進一步發(fā)展本組織框架內合作的迫切問題,及深化在經貿、人文、減災、文化、傳染病防治、環(huán)保、組織建設等領域合作深入交換了意見。
各方結合2006年6月15日上海峰會的共識,研究了本組織成員國經濟合作的優(yōu)先方向,提出了在經貿、科技、社會、文化和其他領域合作的一系列具體措施。
各方研究了落實成員國多邊經貿合作綱要措施計劃的具體步驟,確定能源、交通、電信領域為近期優(yōu)先合作領域,商定了本組織首批示范項目,認為上述示范項目的實施將為本組織務實合作注入新的活力。
上海合作組織秘書長張德廣和地區(qū)反恐怖機構執(zhí)行委員會主任卡西莫夫列席了會議。列席會議的還有上海合作組織銀行間聯(lián)合體主席陳元。
會議結束后,成員國代表團團長簽署了聯(lián)合公報(全文另發(fā))等文件,并共同會見了記者。
下次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總理會議將于2007年在烏茲別克斯坦首都塔什干舉行。(完)
[背景資料]
上海合作組織總理會議
新華社北京9月15日電 上海合作組織2001年6月成立。同年9月,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中國、俄羅斯、哈薩克斯坦、吉爾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和烏茲別克斯坦六國總理在阿拉木圖舉行首次會晤,會上簽署了《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政府間關于開展區(qū)域經濟合作的基本目標和方向及啟動貿易和投資便利化進程的備忘錄》,宣布正式建立上海合作組織框架內的總理定期會晤機制。六國總理還一致決定啟動六國多邊經貿合作進程,并發(fā)表了《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政府總理第一次會晤新聞公報》。
2003年9月23日,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總理第二次會議在北京舉行。會議期間,六國總理著重討論了上海合作組織經貿合作問題,并就組織內部建設等問題交換了意見。在這次會議上,六國總理還簽署了《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多邊經貿合作綱要》、《關于技術性啟動上海合作組織常設機構的備忘錄》、《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總理會晤聯(lián)合公報》等六個文件。
2004年9月23日,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總理第三次會議在吉爾吉斯斯坦首都比什凱克舉行。與會領導人一致強調,恐怖主義、分裂主義、極端主義仍是本地區(qū)安全與穩(wěn)定的主要威脅,要通過多邊和雙邊合作堅決打擊。與會各方重申,推進區(qū)域經濟合作是當前上海合作組織工作的另一個重點,合作重點應放在能源、交通、電信和農業(yè)項目上。會議批準的多邊經貿合作綱要落實措施計劃涉及11個領域的127個項目。
2005年10月26日,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總理第四次會議在俄羅斯首都莫斯科舉行。與會領導人同意加強在基礎設施建設、能源、通信、資金以及文化、科技、旅游等領域的合作,同時繼續(xù)加大對三股勢力的打擊力度。會議發(fā)表了《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政府首腦(總理)理事會會議聯(lián)合公報》,并簽署了《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政府間救災互助協(xié)定》、《上海合作組織銀行間合作(聯(lián)合體)協(xié)議》和《上海合作組織實業(yè)家委員會理事會首次會議紀要》等文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