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被告人田學仁在法庭上。當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吉林省原常務(wù)副省長田學仁受賄案一審宣判,認定田學仁犯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新華社記者 公磊 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