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臺北5月16日電(記者 陳君 陳斌華)記者16日從臺灣當局法務行政主管部門獲悉,該部門15日公布的初步偵查結果顯示,“廣大興28號”漁船共遭射擊命中45發(fā),多數(shù)集中在4名船員躲藏的漁船左后側駕駛座下方機艙,證明菲律賓執(zhí)法人員是持槍朝非武裝的漁船船員所在位置掃射,“有殺人故意”。
本月9日案發(fā)后,臺灣當局法務行政主管部門立即要求屏東地方檢察署指派專責檢察官領銜偵辦。截至目前,偵查所得證據(jù)顯示,65歲的死者洪石成遭子彈從左頸打入身體,胸椎爆裂,大量出血死亡,死亡方式為“他殺”。從留在船上的7.62毫米彈頭研判,兇槍是美制M14步槍、M240及M60機槍可能性較大。
此外,漁船外觀未發(fā)現(xiàn)有明顯撞擊痕跡,顯示其未曾沖撞菲公務船,排除漁船案發(fā)前撞擊菲船致菲方開槍防衛(wèi)的可能。而“廣大興28號”漁船的航程記錄器(VDR)顯示,案發(fā)地點為東經(jīng)122度55分41.37秒、北緯19度59分47.27秒,漁船并未進入菲律賓領海。
為調查這起引發(fā)臺灣與菲律賓緊張局勢的重大事件,由臺灣當局法務行政主管部門、刑事警察局、“海巡署”、“漁業(yè)署”等單位人員組成的調查小組,16日上午離臺前往菲律賓馬尼拉,參與案件調查。臺當局法務行政主管部門表示,希望菲律賓能將兇手交由臺灣追訴審判,或由菲律賓承諾依照該國法律嚴予追訴審判及執(zhí)行,并要求菲律賓承諾賠償被害人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