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香港11月22日電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qū)
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選舉會議主席團公告
(第一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qū)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選舉會議主席團于2012年11月22日舉行第一次會議,會議分兩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副委員長兼秘書長李建國主持,推選主席團常務(wù)主席。會議一致推選選舉會議主席團成員梁振英為主席團常務(wù)主席。第二階段,由主席團常務(wù)主席梁振英主持。主席團確定:2012年11月24日至12月4日為香港特別行政區(qū)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候選人的提名時間;2012年12月19日上午舉行選舉會議第二次全體會議,投票選舉香港特別行政區(qū)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主席團確定劉漢銓為主席團新聞發(fā)言人。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qū)選舉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辦法》的規(guī)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候選人由選舉會議成員10人以上提名。每名選舉會議成員提名的代表候選人不得超過36名。
選舉會議成員提名他人為代表候選人,應(yīng)填寫《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qū)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候選人提名信》。選舉會議成員本人登記為參選人的,需要由其他10名以上選舉會議成員為其填寫代表候選人提名信。
年滿18周歲的香港特別行政區(qū)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凡有意參選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應(yīng)領(lǐng)取和填寫《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qū)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參選人登記表》。參選人須對所填事項的真實性負責(zé);在提名截止日期以前,送交參選人登記表和10名以上選舉會議成員分別填寫的代表候選人提名信。
有意參選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請于2012年11月24日至12月4日期間,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到設(shè)在香港信德中心西翼10樓1003B-1005A室(地址:香港干諾道中168-200號)的選舉工作辦公室,辦理領(lǐng)取參選人登記表和送交參選人登記表、10名以上選舉會議成員分別填寫的代表候選人提名信事宜。2012年12月4日下午5時30分為送交參選人登記表和代表候選人提名信的受理截止時間。
選舉工作辦公室工作時間:2012年11月24日至12月4日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30分。
聯(lián)系方式:電話25592155、25592377,傳真25592377、25592877,電子郵箱office@npc.gov.cn。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qū)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選舉會議主席團
201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