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公安廳制訂的《安徽省居民在省內就近辦理因私出入境證件實施辦法》日前經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核準,于7月起在全省實施。今后凡屬安徽省常住戶口而在省內非戶籍地工作、學習、生活居住一年以上的人員可就近辦理因私出入境證件,而無需回戶籍地辦理。
安徽省公安廳出入境管理局副局長劉瓊介紹,從2008年開始,安徽省已經分批在合肥等16個省轄市開展了公民在本市內跨戶籍地就近申辦出國境證件業(yè)務,由受理機關在網上核對申請人戶籍、國家工作人員登記備案、法定不批準出境人員通報備案等信息,方便了大量流動人口就近申辦出國境證件。
新辦法適用對象需持安徽省常住戶口并在非戶籍地居住一年以上,不包括經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批準實施特殊調控措施的地區(qū),而在全日制大中專院校學習的學生、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以及在本市范圍內非戶籍地辦理因私出入境證件的,可以不受在辦理證件地居住滿一年的時間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