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公安部獲悉:目前,世界上已有90多個國家與地區(qū)簽發(fā)了第一代電子護照,德國等部分國家簽發(fā)了第二代電子護照。
1998年,國際民航組織將電子芯片等新技術引入護照制作及出入境查驗中,逐步形成電子護照的雛形。
2006年,國際民航組織推出了電子護照的第一版技術標準,使得各國電子護照可按照統(tǒng)一標準設計簽發(fā)。
1998年,馬來西亞最早推出生物特征護照,一度號稱全球第一個頒發(fā)電子護照。但直到2010年2月,馬來西亞移民局才開始在該國部分地區(qū)簽發(fā)符合國際民航組織標準的電子護照。
“9·11”事件后,為應對國際反恐形勢,各國政府加強了出入境管理,電子護照開始從概念和技術論證層面走向應用階段。
2004年,美國頒發(fā)了符合國際民航組織標準的第一代電子護照,各國政府也紛紛啟用。
歐盟的大多數(shù)成員國以及日本、新加坡、澳大利亞、新西蘭和文萊都啟用了電子護照。
2007年11月,德國又在歐盟范圍內率先推出防偽及安全性能更佳的第二代電子護照,成為世界上第一個正式啟用第二代電子護照的國家。
第二代電子護照以最新的智能芯片技術——擴展訪問控制(EAC)技術為核心,含有持照人指紋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