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5月10日電(記者陳煒偉、朱立毅)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日前通報指出,近期發(fā)生在云南和寧夏的兩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共造成29人死亡,暴露出諸多問題,國務院安委會已對兩起事故的查處實行掛牌督辦。
4月28日17時左右,云南省臨滄市交通運輸集團公司一輛中型客車,從臨滄市區(qū)開往耿馬縣,當車輛行駛至羊耿線25公里30米下坡右轉彎路段時,向左滑出路面翻下深溝,造成11人死亡、9人受傷。據(jù)初步調查分析,事故直接原因為客車駕駛人在下坡急彎路段操作不當。
4月30日6時40分左右,寧夏回族自治區(qū)吳忠市同心縣城鄉(xiāng)建筑工程公司一輛核載17人、實載23人的中型客車,運送建筑工人從同心縣城駛往王團鎮(zhèn)施工工地,當車輛行駛至S101線225公里750米處時,越過道路中心黃線與迎面駛來的一輛大型貨車正面相撞,造成18人死亡、6人受傷。據(jù)初步調查分析,事故直接原因為客車違法占道行駛。
安委辦通報指出,以上兩起事故不僅暴露出部分車輛年審過期、技術狀況差、嚴重超員,部分駕駛員駕駛證與所駕車型不符、安全意識淡薄、駕駛技能低下,部分企業(yè)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落實、安全管理薄弱,也暴露出一些地方、部門道路交通安全領域“打非治違”工作還存在薄弱環(huán)節(jié)等突出問題。
為有效防范和堅決遏制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發(fā)生,通報要求,要嚴厲查處車輛超員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并以7座以上的客運車輛為重點嚴格落實包括乘載人數(shù)在內的六項檢查措施。
安委辦要求,要以打擊客運車輛超速超員和非營運車輛非法載客為重點,加大對超速超員超載、違法占道行駛、無證駕駛等行為的執(zhí)法力度。要嚴把運輸經營者市場準入關、車輛技術狀況關、駕駛員聘用和管理關。
通知要求,要強化培訓,提高駕駛員安全意識和駕駛技能。特別是對營運車輛駕駛員,要有針對性地開展惡劣天氣、復雜路段和突發(fā)情況下的駕駛技能培訓,提高其應急處置能力。此外,要加強道路交通事故調查處理,嚴肅事故責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