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廣州12月14日電(記者梁鋼華 吳濤)14日,廣東省汕尾市政府通報了關于汕尾陸豐市“9·21事件”犯罪嫌疑人薛錦波羈押期間猝死的尸表檢查結果。由第三方權威鑒定機構公布的尸表檢查結果顯示:沒有發(fā)現(xiàn)有外力致死跡象,具體死亡原因待進一步調查。
9月21日,汕尾市下轄的陸豐市東海鎮(zhèn)烏坎村部分村民因懷疑上訪未決而打砸、毀壞他人公共財物和沖擊村委會、公安邊防派出所。9月22日上午,部分村民與入村維持秩序的警方發(fā)生沖突,6部警車被砸壞。
廣東省汕尾市公安局副局長曾松泉介紹,作為該事件的主要組織者,薛錦波涉嫌故意毀壞財物罪和妨害公務罪,于12月9日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關押于汕尾市看守所。當日,薛錦波家屬給薛錦波送去治療心臟病、哮喘等疾病的藥物。
12月11日10時51分,汕尾市看守所在押人員報稱薛錦波身體不適,值班民警立即將其送往看守所附近的汕尾市第二人民醫(yī)院,經搶救無效死亡。醫(yī)院出具的死因診斷為心源性猝死。
汕尾市委書記鄭雁雄說,根據(jù)死者家屬對醫(yī)院出具的死因診斷存有異議、要求進一步調查的情況,當日,汕尾市檢察院提請廣東省檢察院介入對薛錦波死亡原因的調查,委托中山大學法醫(yī)鑒定中心對薛錦波的死因進行第三方鑒定。
13日上午,在廣東省檢察院主持的情況通報會上,中山大學法醫(yī)鑒定中心副主任羅斌向陸豐市東海鎮(zhèn)人大代表和當?shù)丶f(xié)委員及薛錦波家屬代表公布了由中山大學法醫(yī)鑒定中心主持的第三方尸表檢查情況和大量遺體圖片。
羅斌說,薛錦波遺體十指指甲完整,除估計被抓捕所導致的膝關節(jié)、手腕等部位有損傷程度輕微的局限性瘀斑外,體表其余部位未見明顯外傷,沒有看見骨折征象,沒有出現(xiàn)網上流傳的死者骨頭被打斷、指甲被抽掉、皮開肉綻等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