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個人所得稅免征額擬從每月2000元調至3000元
新華社北京4月20日電(記者 韓潔、崔清新)全國人大常委會20日初次審議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擬將個人所得稅工資薪金所得減除標準,即免征額由現(xiàn)在的每月2000元上調至每月3000元。
財政部部長謝旭人在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上就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作說明時說,為貫徹中央關于加強稅收對居民收入分配調節(jié)的要求,降低中低收入者稅收負擔,加大對高收入者的調節(jié),并考慮到居民基本生活消費支出增長的實際情況,有必要修訂個人所得稅法,進一步提高工資薪金所得減除費用標準。
據國家統(tǒng)計局資料,2010年度我國城鎮(zhèn)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為每月1123元,按平均每一就業(yè)者負擔1.93人計算,城鎮(zhèn)就業(yè)者人均負擔的消費性支出為每月2167元。2011年按城鎮(zhèn)就業(yè)者人均負擔的消費性支出增長10%測算,約為每月2384元。
“綜合考慮各方面因素,草案擬將減除費用標準由現(xiàn)行的每月2000元上調至每月3000元,調整后,工薪所得納稅人占全部工薪收入人群的比重,將由目前的28%下降到12%左右。”謝旭人說。
謝旭人介紹說,與2010年相比,提高工資薪金所得減除費用標準,約減少個人所得稅收入990億元。
“個人所得稅工薪費用減除標準的再度上調,回應了社會的聲音。” 北京大學經濟學院教授劉怡說,之所以要設定免征額,是基于居民基本生活費用不納稅的原則。近年來,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物價水平的上漲,我國居民維持基本生活所需的費用發(fā)生了較大變化,有必要再度調整減除費用標準。
據了解,我國現(xiàn)行個人所得稅法施行以來,已按照法律修改程序先后兩次調整工薪所得減除費用標準:2006年1月1日起由每月800元提高到每月1600元,2008年3月1日起由每月1600元提高到每月2000元。
我國擬將個稅工薪所得稅率結構由9級減為7級
新華社北京4月20日電(記者崔清新、韓潔)全國人大常委會20日開始審議的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指出,為了有效發(fā)揮稅收對收入分配的調節(jié)作用,擬將現(xiàn)行的9級超額累計稅率修改為7級。
財政部部長謝旭人在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上就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作說明時介紹說,此次修改個人所得稅法,實行提高工薪所得減除費用標準與調整工薪所得稅率結構聯(lián)動,其目的除了簡化和完善稅制外,主要是使絕大多數(shù)工薪所得納稅人能享受因提高減除費用標準和調整稅率結構帶來的雙重稅收優(yōu)惠,使高收入者適當增加一些稅負。
按照個人所得稅法規(guī)定,我國工資薪金所得適用9級超額累進稅率。草案擬將現(xiàn)行超額累進稅率修改為7級,取消了15%和40%兩檔稅率,擴大了5%和10%兩個低檔稅率的使用范圍。第一級5%稅率對應的月應納稅所得額由現(xiàn)行不超過500元擴大到1500元,第二級10%稅率對應的月應納稅額由現(xiàn)行的500元至2000元擴大為1500元至4500元。
謝旭人說,草案還擴大了最高稅率45%的覆蓋范圍,將現(xiàn)行適用40%稅率的應納稅所得額,并入了45%稅率,加大了對高收入者的調節(jié)力度。
經測算,與2010年相比,此次調整工薪所得稅率級次級距,約減少個人所得稅收入100億元,其中稅負減少的納稅人減稅約180億元,稅負增加的納稅人增稅約80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