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4月7日電(記者趙超)記者從國家公務員局獲悉,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制定的《2011—2015年行政機關公務員培訓綱要》日前出臺。綱要指出,到2015年,全國公務員參訓率進一步提高,新錄用公務員全員參加初任培訓,任職培訓制度基本落實,鄉(xiāng)鎮(zhèn)、街道和公共服務部門基層公務員培訓一遍,全國公務員培訓管理者培訓一遍。
據介紹,未來五年,公務員培訓的主要內容包括:思想政治理論;推動科學發(fā)展、促進社會和諧能力;依法行政;職業(yè)道德;專門業(yè)務;學歷學位教育。培訓方式包括:脫產集中培訓;自主選學和網絡培訓;自學和在實踐中學習。
今后五年,國家公務員局將重點抓好中央國家機關新錄用公務員初任培訓、2000名處級公務員任職培訓和2000名公務員管理隊伍業(yè)務骨干培訓。
我國還將深化和完善公務員對口培訓工作,加大對革命老區(qū)、民族地區(qū)、邊疆地區(qū)、貧困地區(qū)和遭遇重大自然災害地區(qū)培訓支持力度,并向西藏和新疆等地區(qū)傾斜。通過對口培訓,五年內為中西部地區(qū)、東北地區(qū)培訓10萬名公務員,其中由國家公務員局培訓1萬名。
綱要提出要健全培訓激勵約束機制,其中規(guī)定,提拔擔任縣處級以上領導職務公務員,要達到規(guī)定的培訓時間要求,確因特殊情況在提任前未達到要求的,須在擔任后1年內完成規(guī)定培訓,仍未完成的要延長試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