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京2月23日電(記者王恒志、裘立華)在江蘇省南通市打工了10年的楊朝均很開心,年初,他和另外18名農民工一起選到了一套南通市首批專門面向農民工的經濟適用房。來自四川宜賓縣古宋鎮(zhèn)的他高興地說:“這就有了根了?!睙o獨有偶,已在浙江省嘉興市工作多年的山東人李昭軍用一張“居住證”,代替了已經實行了20多年的“暫住證”,這也成了他的“根”。
記者了解到,江蘇、浙江等地通過住房保障、子女上學、社會保障等方面的制度創(chuàng)新和探索,讓越來越多的外來務工人員在本地“生根”,成為城市的“新市民”。同樣拿到經濟適用房的南通機床有限公司工人倪根才已經打工17年了,他高興地說:“終于成了真正的南通人?!睋?jù)介紹,南通市將在市區(qū)工作并繳納社會保險的優(yōu)秀農民工、在市區(qū)工作且在市區(qū)連續(xù)繳納社會保險10年以上的外來務工人員納入經濟適用房申購范圍。南通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局長沈衛(wèi)星透露,今后,南通將每年從市區(qū)經濟適用住房總量中按15%的比例,作為外來農民工的經濟適用住房房源,長期接受符合條件的農民工申請。
在改善居住條件上,建立多渠道提供農民工住房、多形式改善居住條件的工作機制是江蘇、浙江兩省更普遍的做法。2010年,浙江省新開工建設農民工公寓78.97萬平方米,完成投資7.3億元。江蘇省全年政府、企業(yè)、社會用于解決農民工住房問題的投入則超過15億元,江蘇已建公共租賃住房達到1100萬平方米。在農民工集中的蘇州、無錫等地,已建起一批供農民工集中居住的“安居工程”。蘇州市已建成集宿區(qū)1.7萬處,外來務工人員入住絕對數(shù)232萬余人,集宿率近40%。
江蘇、浙江兩省還下大力氣解決外來務工人員子女的上學問題,解除務工人員的后顧之憂。江蘇省將這一問題納入教育考核,至2010年,60多萬隨父母進城居住的農民工子女義務教育問題全部解決,其中鎮(zhèn)江、揚州、泰州、南通等市均安排在公辦學校就讀;在浙江,義務教育階段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學生116.8萬人,在公辦學校就讀的87.7萬。
在蘇州,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在蘇州接受義務教育同蘇州本地人口一樣免收學雜費,500多所公辦學校吸納流動兒童少年14.1萬,部分學校吸納數(shù)達到總數(shù)的80%以上。在江蘇省常州市打工的洪光躍也很安心,他的孩子目前在常州上學,他說:“說實話,孩子上學的各項條件都比老家強?!?/p>
有了“根”的李昭軍想法也一樣,他的“居住證”保證了他和孩子可以享受相關的公共服務。2009年浙江開始實行與公共服務掛鉤的居住證制度。持居住證農民工可在社會保障、子女義務教育、計劃生育、公共衛(wèi)生等方面逐步享受與城鎮(zhèn)居民基本同等待遇。根據(jù)測算,推行新居民居住證改革后,嘉興市財政每年用于新居民子女就學的投入在1億元左右,計劃生育需要投入每年3000萬元,還有醫(yī)療保險等方面的財政支出。
除了“居住證”,嘉興還有“專業(yè)員工居住證”,來自河南的打工者姚正山說,拿到這個證,孩子讀書有一系列優(yōu)惠政策,他本人可以申請廉租房或申購小戶型經濟適用房。在嘉興,這樣一個“小本本”,只要具有初中以上學歷,年齡適當,經過培訓拿到相當于高中學歷的技能資格證書,都可以拿到,這對激勵員工上進和留住人才很有幫助。浙江省勞動和社會科學院院長陳詩達認為,不用遷戶口也能享受市民權利的“居住證”政策,是解決戶籍制度改革的有益嘗試。
目前,“新(地名)人”堪稱江蘇、浙江兩省外來務工人員工作的熱詞,讓這些為城市發(fā)展作出貢獻的外來務工人員享受同等的市民待遇,已成為江蘇、浙江地區(qū)的共識,也成為江蘇、浙江地區(qū)被外來務工人員“選擇”的重要原因。來自徐州、已在昆山打工近7年的陳耀明說:“對我們這個年齡階段的打工者而言,融入城市的愿望特別強烈,有些地方雖然工資差不多,但我們總覺得自己無法融入進去,我們愿意選擇可以融入的城市,并在那里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