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上海12月10日電(記者 黃安琪)記者10日從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知,上海市引進人才直接落戶上海新政公布后,首批申請者已進入公示階段。
進入公示的共42人,公示期將至22日結束。若無異議,他們只要憑上海市人保部門出具的證明及公安部門簽發(fā)的《準予遷入證明》,就可辦理戶口遷移手續(xù)。引進人才已婚的,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同時辦理戶口遷移手續(xù)。
今年8月,上海市政府發(fā)布了《上海市引進人才申辦本市常住戶口試行辦法》,規(guī)定11類人才可申辦上海常住戶口,并于9月公布了該試行辦法的實施細則。該政策著重面向高層次人才、緊缺急需人才以及經(jīng)濟社會發(fā)展所需的具有特殊才能的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