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8月27日電(記者 鄒聲文、張宗堂)全國人大常委會27日下午表決通過關于個別代表的代表資格的報告,依照代表法的有關規(guī)定,終止許宗衡、劉友君、崔明杰的全國人大代表資格。
由廣東省選出的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中共廣東省深圳市委原副書記、原市長許宗衡,廣東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原廳長劉友君,均因涉嫌嚴重違紀,廣東省人大常委會此前已決定罷免他們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職務。依照代表法的有關規(guī)定,許宗衡、劉友君的代表資格終止。
由河南省選出的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河南鞋城皮革(集團)總公司董事長、總經(jīng)理崔明杰,因涉嫌重大經(jīng)濟犯罪,本人提出辭去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職務的請求。此前,河南省人大常委會已決定接受其辭職請求。依照代表法的有關規(guī)定,崔明杰的代表資格終止。
根據(jù)全國人大常委會發(fā)布的公告,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現(xiàn)在實有297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