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杭州7月27日電(記者 方益波)杭州市西湖區(qū)法院7月27日向記者發(fā)來傳真,對近日網上關于“5·7”案被告人胡斌系替身的傳言進行回應,稱“法院確定,出庭受審的就是交通肇事犯罪致譚卓死亡的胡斌本人”。
這份傳真稱,有網民進行人肉搜索,稱替身是一位的哥,名叫“張禮礤”,并上傳了“張禮礤”的照片,更有網民猜想“可能是有三個胡斌”,網民不斷呼吁:“希望法院或者公安局能拿出一些證據來,不要再讓大家猜測?!狈ㄔ横槍@些傳言,向新聞媒體、網民澄清以下事實:
西湖區(qū)法院于7月3日在杭州市看守所向被告人胡斌送達起訴書副本時,核對了胡斌的身份。7月15日上午西湖區(qū)法院在杭州市看守所辦理了提押手續(xù)后,將胡斌押解至該院接受公開審判,被害人譚卓親屬、生前同事,被告人胡斌親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媒體記者等各界人士60余人旁聽了庭審。
庭審中,審判長首先核對了被告人胡斌的身份情況,查明系胡斌本人無誤。之后,公訴人、被害人代理人、辯護人、審判長圍繞案件事實,先后對被告人胡斌進行了訊問和發(fā)問,被告人胡斌對其主觀心態(tài)和客觀行為做了較為詳細的供述。對公訴人出示、宣讀的證據進行了質證,并行使了辯護權和最后陳述權。在法庭調查階段和最后陳述時,被告人胡斌均流淚表示悔意,對被害人親屬表示歉意,并表示對不起在場的父母。
庭審后,參加旁聽的各界群眾(包括被害人譚卓親屬和被告人胡斌親屬)對被告人胡斌的真實身份均沒有提出異議。西湖區(qū)人民檢察院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對法院案件審理過程進行了法律監(jiān)督,未發(fā)現有違反法律規(guī)定的情況。
法院最后表示,本案被告人胡斌的身份,經過嚴格的司法程序核實確認。該司法程序是在公訴人、被害人訴訟代理人和辯護人及社會各界人士參與和監(jiān)督下進行的,現場旁聽的人員,包括被害人譚卓父親譚躍等對胡斌身份的真實性均未提出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