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廣州5月28日電(記者 孔博)記者從27日召開的廣東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電視電話會議上了解到,廣東將在年內試點政策性租賃房制度,解決既不符合廉租房和經(jīng)濟適用房享受條件、又買不起商品房的“夾心層”群體的住房問題,并力爭到2011年在珠三角地區(qū)全面推行。
會議透露,對于既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條件和經(jīng)濟適用住房供應條件、又買不起商品房的群體,如機關單位新參加工作人員、城市房屋拆遷戶等,有條件的城市可在2009年內通過新建、購買或利用騰退公房等方式,為其提供政策性租賃房。政策性租賃房的租金將低于市場水平,讓承租者承擔得起。廣東將選擇部分城市進行試點,并在試點的基礎上逐步推開,力爭到2011年在珠三角地區(qū)率先全面推行政策性租賃住房制度。
會議還透露,廣東將爭取用3年時間基本解決全省城鎮(zhèn)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住房及棚戶區(qū)改造問題,即從2009至2011年基本解決7萬戶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條件的城鎮(zhèn)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住房問題,基本解決9.18萬戶現(xiàn)有林區(qū)、墾區(qū)、煤礦等棚戶區(qū)居民住房的搬遷和危房維修改造問題。其中2009年將新增廉租住房保障3.3萬戶、墾區(qū)危房改造5.38萬戶等,并啟動省屬煤礦區(qū)危房改造工作。
同時,廣東將爭取用5至8年的時間,基本完成農村泥磚房(茅草房、危房)改造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