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西安6月14日電(記者梁娟)陜西省漢中市政府日前出臺城鄉(xiāng)受災群眾建房工作的意見,要求寧強縣、略陽縣重建、新建建筑抗震標準按烈度8度設防。農村受災群眾建房每戶按2萬元標準補助。受災群眾建房所需水泥、鋼材、磚瓦、砂石等建筑材料價格不得超5月11日災前水平。
意見要求農村重建房屋應根據(jù)實際情況,修建磚混結構或木結構房屋,實施整村搬遷的集中居住區(qū),相關部門要優(yōu)先安排配套項目和專項資金,解決供水、供電、道路、通訊等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分散建房的,要逐步改善配套設施。
農村受災群眾建房補助對象的確定按照民政部門災后重建工作規(guī)程辦理。農村居民住房因震災倒塌、嚴重損壞,造成無房的,列入補助范圍;農村居民因震災一般性損壞房屋的修繕列入補助范圍。建房補助每戶按2萬元標準補助。
據(jù)介紹,城鄉(xiāng)受災群眾建房原則上實行零收費,相關審批手續(xù)從簡從速。屬原基翻建和重建的不再審批,異地新建的盡量簡化手續(xù)。
受災群眾建房所需水泥、鋼材、磚瓦、砂石等建筑材料價格不得超過5月11日災前水平。物價部門要向社會公示各類建筑材料災前價格,加大監(jiān)控力度。受災群眾建房所需木材,在房前屋后自留山采伐的,可按需用量先指定采伐,后補辦審批手續(xù)。城鎮(zhèn)倒房戶和嚴重危房戶,由房管部門在調查登記的基礎上,列入經(jīng)濟適用住房、廉租住房享受對象,幫助解決其住房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