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廣州5月30日電(記者徐清揚)經(jīng)廣東省人民政府同意,從5月29日零時起,凡持有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統(tǒng)一設置專用標志(加蓋地級以上市建設主管部門公章)的運送過渡安置房建設物資的車輛,通過廣東省各公路收費站時,一律免收車輛通行費。
廣東省交通廳已要求各單位認真貫徹落實中央有關部委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嚴格執(zhí)行免收車輛通行費的規(guī)定,確保抗震救災工作的順利進行。
據(jù)了解,從5月16日零時起,廣東省所有公路收費站已開始對運送抗震救災物資車輛免收通行費。截至5月29日12時,廣東省共放行運送抗震救災物資車輛約11735車次,免收通行費82萬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