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8月3日電(記者周瑋)記者從3日在京舉行的全國古籍保護試點工作會議上獲悉,經(jīng)全國古籍保護工作部際聯(lián)席會議審議確定,國家圖書館、故宮博物院等57家單位成為全國古籍保護工作試點單位;中國人民大學國學院院長馮其庸、國家文物鑒定委員會主任傅熹年等66人組成的國家古籍保護工作專家委員會同時成立。
文化部副部長周和平說,作為全面開展古籍保護計劃的試點單位,這57家古籍收藏單位館藏較為豐富,并有一定工作基礎。這些試點單位涉及文化部、教育部、國家民委、新聞出版總署、國家宗教局、國家文物局等系統(tǒng),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示范性。試點工作自2007年8月開始,至2008年7月結束,歷時一年。
據(jù)介紹,試點工作的任務包括五個方面:
一是開展古籍普查。通過普查工作摸清家底,編制出本單位的古籍目錄,按照規(guī)定時間將普查結果上報上級主管部門。
二是及時分析普查結果,區(qū)分藏品的不同等級和破損等級,對古籍實行分級保護。
三是針對古籍所處的保存條件、環(huán)境等,提出符合當?shù)靥攸c的修復計劃和具體方案,特別是一、二級古籍,其修復方案和修復人員須得到國家中心或國家中心委托的省分中心認可。必要時一級藏品送國家中心或省分中心修復,以免造成破壞性修復。
四是對于古籍庫房內部環(huán)境不符合藏品需求的、消防等外部環(huán)境不合格的,古籍收藏單位要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匯報,提出整改建議,申報改造計劃,避免災害隱患。
五是對于庫房條件過差和庫房管理嚴重不合格的單位,根據(jù)藏品等級,必要時將寄存上級收藏單位或其他收藏條件好的單位,歸屬權不變,待庫房的改進經(jīng)專業(yè)人員認定符合藏品需要后,藏品方可歸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