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2月18日電(黃全權(quán) 王洋)來自建設部的最新數(shù)據(jù)顯示,截至2006年底,全國累計用于廉租住房制度的資金為70.8億元。
其中,財政預算安排資金32.1億元,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19.8億元,土地出讓凈收益 3.1億元,社會捐贈0.2億元,其他資金15.6億元。
建設部提供的情況表明,僅2006年,全國用于廉租住房制度的資金就達到23.4億元,占1999年以來累計籌集資金的1/3。
根據(jù)財政部、建設部、國土資源部的有關(guān)規(guī)定,全國121個地級以上城市明確了土地出讓凈收益用于廉租住房制度建設的比例。其中青島、寶雞市定為15%,深圳、銀川市定為10%。全國已有37個地級以上城市,將土地出讓凈收益實際用于廉租住房制度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