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經濟適用住房“大戶型”、“貴族化”現象日益嚴重,普通老百姓特別是中低收入群體反響強烈。河南省發(fā)改委、省建設廳、省國土資源廳近日聯(lián)合出臺《關于加強經濟適用住房管理工作的通知》,從即日起為經濟適用住房面積劃定上限——每套套型建筑面積原則上不超過90平方米。
如今在不少地方,經濟適用住房越建越大,200平方米左右的經濟適用住房也不鮮見,遠遠超出一般家庭的經濟承受能力,違背了其解決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問題的初衷。
《通知》明確,各省轄市、擴權縣經濟適用住房年度建設規(guī)模計劃和土地利用計劃,通過省發(fā)改委、省建設廳、省國土資源廳審核后,將向社會公布。每季度后10日內,各地要將上季度經濟適用住房建設項目、計劃面積、施工面積、竣工面積、銷售面積、銷售價格、完成投資額等情況匯總后上報省建設廳。
至于各級房管部門,除每季度要發(fā)布房地產市場運行情況和分析外,還要及時、全面、準確地向社會發(fā)布經濟適用住房購銷情況和價格變動等信息,讓市民心中有本“明白賬”。
在一些地方有這樣的怪現象;政府批準的土地指標是建經濟適用房,指標下達后開發(fā)商享受著經濟適用房的政策,卻蓋著高檔住宅樓。鑒于此,河南省三部門特別強調,凡政府提供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用地的,其建設項目法人按照有關規(guī)定通過招投標方式確定。嚴禁以經濟適用住房名義取得土地后,改變土地用途,變相搞高檔房地產開發(fā)。
為規(guī)范經濟適用住房管理,進一步穩(wěn)定住房價格,河南還把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納入政府考核。按照規(guī)定,省發(fā)改委未審批通過各市、縣的經濟適用住房建設規(guī)模之前,各市、縣一律不得辦理相關手續(xù)。經公布的經濟適用住房年度建設計劃執(zhí)行情況,要作為城市人民政府實施住房保障制度檢查、考核的一項重要內容。(記者 王明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