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2月24日電(記者白潔)最近一段時間,中國公民在海外遇險、遇難事件時有發(fā)生,中國公民在海外的安全備受關注。對此,外交部領事司副司長魏葦24日在接受新華社記者采訪時強調,海外中國公民需注意人身和財產安全,如果發(fā)生意外,應第一時間向當地警方報案,并及時向中國駐外使領館尋求領事保護和服務。
近年來,大量中國公民踏出國門,在國外旅行、工作、學習或居住。2004年中國公民出境人數達到2850萬人次,2005年達到3102萬人次,涉及近200個國家和地區(qū)。“這在客觀上造成中國公民在海外遇險的幾率上升。”魏葦說。
今年2月15日,三名中國工程技術人員在巴基斯坦遭武裝襲擊不幸遇難。魏葦說,事件發(fā)生后,外交部及時啟動了海外中國公民和機構安全保護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與有關部門通力配合,使事件得以快速處理。
據魏葦介紹,中國公民在海外可能遇到的危險和問題主要包括以下幾類:突發(fā)事件,如自然災害、交通事故、工傷事故等;政治事件,如動亂和軍事沖突等;刑事案件,如偷竊、搶劫和兇殺等;以及經濟領域的貿易、勞務糾紛事件等。同時,來自非傳統安全領域的威脅增加,中國公民在海外遭遇恐怖襲擊和綁架的事件時有發(fā)生。
魏葦說,在遇到上述情況時,當事人一般應立即向當地警方或有關主管機構報案,尋求通過法律途徑保護自身權益。如遇對方執(zhí)法、司法部門有不公正行為,可及時將有關情況通知中國駐該國的使領館,進一步尋求使領館的協助。
他解釋說,涉及刑事案件應向當地警方報案;涉及經濟糾紛,當事人應爭取與國內派出單位或雇主協商解決,或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如遇交通或工傷事故,應向當地警方報案或通知雇主,并要求通知親友或中國駐該國使領館;如在居住國被羈押或監(jiān)禁期間受到歧視和不公正待遇,或處罰、量刑過重,當事人有權會見中國使領館官員,向其反映情況,并提出交涉請求。
為了更好地服務海外中國公民,魏葦說,外交部領事司發(fā)布了《中國境外領事保護和服務指南》,部分駐外使領館還實行了僑民登記制度,了解和掌握中國公民在國外情況并建立直接聯絡,以及時提供領事保護和服務。此外,外交部領事司還通過接受媒體專訪或應邀演講等形式向公眾普及領事保護知識,提高公民的自我保護和防范意識。
他提醒即將出國和已在海外的中國公民隨時瀏覽外交部網站(www.fmprc.gov.cn)上的“領事新聞”、“出國特別提醒”和“前往某某國注意事項”等欄目,從中獲取信息。
魏葦同時透露,為適應當前領事保護工作新形勢,外交部決定于2006年上半年在領事司設立領事保護處,專門負責涉及海外中國公民的領事保護案件的處理。目前,有關籌備工作正在緊張進行。
“該處的成立將更好地整合資源,提升領事保護、預警、應急和協調能力,是中國政府加大對海外中國公民保護力度的具體體現?!蔽喝斦f。(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