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家庭是導致兒童走上“流浪之途”的首要原因
新華社成都1月20日電(記者李薇薇、周俏春)年僅12歲的小勇已經(jīng)是成都市流浪兒童救助保護中心的“??汀绷?。他媽媽和爸爸離婚后,爸爸經(jīng)常喝醉酒,還動不動就打他。受不了拳打腳踢之苦的他,就一次次地離開了家……
在我國的流浪兒童中,多數(shù)是因為這樣或那樣的家庭原因而走上動蕩的流浪之路。根據(jù)對石家莊市少年兒童保護教育中心流浪兒童的調查,家庭變故(離異、死亡、入獄等)占據(jù)21.18%,家庭貧困占14.78%,家庭暴力占10.84%,被遺棄占2.46%,家庭溺愛占2.46%。
16歲的大明不想上學,就自己出來“闖世界”,可幾個月過去了,沒找到一份活干,帶的錢也花光了,只好自己走進了流浪兒童救助保護中心的大門。自身因素是一些未成年人選擇“流浪”的第二個原因。石家莊市少年兒童保護教育中心的調查顯示,這個比例占到了25.12%,其中有不良行為不服學校、家庭管教的占15.27%,出來“闖世界”的占5.91%,厭學逃學的占3.94%。
此外,社會原因也是導致大量流浪兒童產(chǎn)生的一個原因。有些孩子是被壞人誘騙出來或拐賣的,有些則是因為迷戀網(wǎng)絡、游戲等不良文化,還有些是因為學校教育不當或勸退的等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