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機關多年來始終重視防范和打擊非法集資犯罪工作,積極會同有關部門,立足本職,嚴打嚴防。2005年以來,全國公安機關年均立非法集資案件2000余起,涉案金額年均200億元左右;2008年至今,公安機關共破獲非法集資犯罪案件1萬余起,為群眾挽回經濟損失近500億元。
這是記者從處置非法集資部際聯席會議25日召開的有關座談會上獲悉的。
公安部經濟犯罪偵查局有關負責人介紹,受多方面因素影響,非法集資犯罪活動始終處于易發(fā)多發(fā)狀態(tài),且大案要案多、涉及人數多、跨區(qū)域案件多、涉及領域多。另外,非法集資犯罪具有直接侵害群眾利益、侵蝕社會誠信體系、損害實體經濟運行、破壞社會和諧穩(wěn)定等嚴重的社會危害。被利誘參與非法集資的中老年人、低收入者較多,損失的都是“養(yǎng)老錢”、“血汗錢”;犯罪嫌疑人利用人與人之間最寶貴的誠信資源,騙取親友和身邊群眾錢財,導致產生大量借貸糾紛,親情友情蕩然無存;非法集資犯罪活動擾亂了金融管理秩序,擠壓實體企業(yè)利潤空間,影響實體經濟健康發(fā)展;非法集資還易引發(fā)非法拘禁、故意傷害等犯罪案件。
該負責人表示,全國公安機關將大力貫徹落實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緊緊圍繞法治中國建設的要求,依法有效打擊整治非法集資犯罪活動。始終堅持打擊犯罪與保護發(fā)展并重的原則;始終把挽回經濟損失作為辦案工作的重中之重,最大限度追繳涉案資產;積極會同有關部門有針對性落實防控措施,維護社會穩(wěn)定;緊緊圍繞建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和保障改善民生的要求,引導形成堅決抵制非法集資的社會風尚,逐步鏟除非法集資的生存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