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至21日,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烏蘭縣茶卡鎮(zhèn)和西寧市大通回族土族自治縣相繼發(fā)生暴雨洪災,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面對當前嚴峻的防汛形式,省防指下發(fā)緊急通知,要求各地要舉一反三,加強領導,嚴格責任,嚴密部署,切實做好山洪災害防御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視當前防汛抗洪工作,把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擺在首要位置,絕不能有絲毫松懈和麻痹僥幸心理,對已經遭受洪災的險工險段,抓緊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整治和搶護,徹底消除安全隱患;各級防指要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對各自轄區(qū)進行逐鄉(xiāng)、逐村、逐戶,逐庫、逐河、逐溝拉網式專項檢查,做到不留死角,將礦山企業(yè)、建設工程、游牧民安置點、施工現場、旅游景點、簡易工棚、臨時居住點及中小學校和城鄉(xiāng)危房等作為檢查重點。
《通知》還要求,各地要完善縣、鄉(xiāng)、村三級山洪災害防治專項預案,對搶險隊伍、物資儲備、逃生線路等進行細化再細化,實化再實化。對居住在山洪溝口、河道兩岸、山腳崖下等危險地段的人員,要組織動員,堅決實施搬遷避讓。特別要加強對從事涉河施工、采礦挖砂、放牧養(yǎng)蜂、野炊露營等人員的宣傳教育,提高防洪安全意識,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氣象和水文部門要密切監(jiān)測天氣和水情變化,加強預報服務,為防汛指揮部門科學決策提供依據,對極端天氣過程和洪水過程及時發(fā)布預警信息。國土部門要加強地質災害的監(jiān)測和預警,劃定危險區(qū),設立警示標志。(連軍 生錄 永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