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掌握全國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進入公共資源交易市場總體進展情況,及時發(fā)現(xiàn)和解決進場過程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近日,水利部印發(fā)《關于建立水利工程招標投標進場交易月報制度的通知》(辦建管〔2013〕23號,以下簡稱《通知》),督促各地加快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進入統(tǒng)一規(guī)范的有形市場進行交易。
《通知》明確了報送的主要內(nèi)容包括兩個方面:一是水利部直屬各單位、各地區(qū)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進入公共資源交易市場最新進展情況;二是水利部直屬各單位、各地區(qū)推進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進入公共資源交易市場工作中采取的有效措施和做法、取得的重要成果以及重大事項、推進過程中存在困難和問題、有關建議和意見。
《通知》要求,各單位要按照《關于推進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進入公共資源交易市場的指導意見》的要求如實填報“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進入公共資源交易市場情況月報表”的相關內(nèi)容,從2013年2月起,每月5日前報送截止上月底本年度累計統(tǒng)計數(shù)據(jù)。
《通知》強調(diào),各單位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安排專人做好相關工作。各單位月報報送情況,水利部將通過水利部門戶網(wǎng)站水利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專欄予以公布,并報送水利部治理水利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工作領導小組和中央有關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