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公告
2012年第36號
根據國家國債發(fā)行的有關規(guī)定,財政部決定發(fā)行2012年記賬式附息(十二期)國債(以下簡稱本期國債),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本期國債通過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和證券交易所債券市場(以下簡稱各交易場所)面向社會各類投資者發(fā)行。
二、本期國債計劃發(fā)行280億元,實際發(fā)行面值金額為280億元。
三、本期國債期限30年,經招標確定的票面年利率為4.07%,2012年6月28日開始發(fā)行并計息,7月2日發(fā)行結束,7月4日起,本期國債在各交易場所以現券買賣和回購的方式上市交易。
四、本期國債為固定利率附息債,利息按半年支付,利息支付日為每年的6月28日、12月28日(節(jié)假日順延,下同),2042年6月28日償還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五、本期國債在2012年6月28日至7月2日的發(fā)行期內,采取場內掛牌和場外簽訂分銷合同的方式分銷,分銷對象為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開立股票和基金賬戶及在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開立債券賬戶的各類投資者。承銷機構根據市場情況自定價格分銷。
特此公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