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地推動有關燃香國家標準的貫徹實施,充分發(fā)揮文明燃香示范帶動作用,國家旅游局、國家工商總局、國家質檢總局、國家宗教局、國家文物局和國家標準委近日聯(lián)合下發(fā)通知,決定在首批10個全國文明燃香試點單位的基礎上,擴大試點范圍,新增北京潭柘寺、天津盤山風景名勝區(qū)、青海西寧塔爾寺等30個單位為全國文明燃香試點單位。
通知指出,各地要加強組織領導,加大對文明燃香試點單位的指導和支持力度。相關部門要加大監(jiān)督檢查力度,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堅決查處旅游景區(qū)違規(guī)燃香、利用假僧人斂財?shù)葦_亂宗教活動場所、旅游市場秩序和文物管理秩序的行為。各旅游景區(qū)中,未登記為宗教活動場所的文物保護單位的寺院宮觀,不得進行燃香活動。要加強旅游景區(qū)、旅行社經(jīng)營行為和導游人員服務質量的規(guī)范化管理。
通知強調,各地要結合實際,組織開展燃香國家標準的宣貫活動,推動試點單位貫徹實施,并加強宣傳引導和信息通報工作。六部門將適時開展對試點單位的調研和檢查工作。(記者 班若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