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1年11月22日,共有12家商業(yè)銀行按照《2012—2014年儲蓄國債承銷團成員資格審批受理情況通知書》有關(guān)要求補正其2012—2014年儲蓄國債承銷團成員資格申請材料。根據(jù)《國債承銷團成員資格審批辦法》(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證監(jiān)會令第39號)、《財政部 中國人民銀行關(guān)于組建2012—2014年儲蓄國債承銷團的通知》(財庫[2011]145號)和《2012—2014年儲蓄國債承銷團成員資格審批受理情況通知書》,財政部已會同人民銀行對上述12家商業(yè)銀行補正后的申請材料進行初步審查,材料齊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現(xiàn)予受理?,F(xiàn)將第二批受理2012—2014年儲蓄國債承銷團成員資格審批申請商業(yè)銀行名單公布如下:
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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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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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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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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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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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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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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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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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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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發(fā)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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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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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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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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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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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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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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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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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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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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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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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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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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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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匯豐銀行(中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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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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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陽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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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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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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