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教育廳日前發(fā)布了《關于治理義務教育階段擇校亂收費問題的意見》,要求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校不許設立實驗班、培訓班,不許收取擇校費。
甘肅省教育廳要求,為有效解決義務教育階段擇校亂收費問題,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明確招生政策,禁止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以各種學科類實驗班名義招生的行為,禁止學校為選拔學生舉辦或參與舉辦各種培訓班的行為,禁止學校以任何名義和方式收取擇校費,堅決切斷收取擇校生與獲得利益的聯系。各市州、縣市區(qū)教育行政部門要按照適齡兒童、少年數量和學校分布情況,科學劃定學校服務范圍,公開、公平分配優(yōu)質教育資源,并推動縣域內教師、校長合理流動,合理配置師資力量。
甘肅省教育廳同時要求,全省各地要加大中考改革力度,逐年提高優(yōu)質高中招生名額比例,到2015年,將優(yōu)質高中招生名額的50%以上分配到區(qū)域內的初中學校。此外,各地要定期或不定期地開展專項治理工作,對各種違規(guī)收取擇校費的行為堅決查處,并追究有關單位和學校領導及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力爭用5年時間,使義務教育階段擇校亂收費不再成為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記者 李欣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