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水利部財政撥款開支“三公經費”的單位范圍
根據現行預算管理體制,水利部部門預算中使用財政撥款的單位共有5級,344個預算單位。包括水利部機關,直屬事業(yè)單位,長江水利委員會、黃河水利委員會、淮河水利委員會、海河水利委員會、松遼水利委員會、珠江水利委員會、太湖流域管理局等7個流域機構及其下屬預算單位。
二、2010年財政撥款開支的“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
2010年水利部“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為12,021.88萬元,較2010預算數減少175.61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一)因公出國(境)費2010年財政撥款決算數為1,075.78萬元,占“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總數的8.95%。支出內容:
1、參加重要國際會議和水事活動支出325.89萬元。主要用于參加國際大壩委員會、國際灌排委員會理事會、世界水理事會、全球水伙伴組織、世界水論壇等重要國際水事活動。
2、水利多邊雙邊定期交流、重要涉水國際談判、國際合作項目支出456.60萬元。主要用于與有關國家聯合舉辦雙邊工作會議,進行技術交流,與國際組織和有關國家政府間開展水利合作。
3、境外培訓、調研及業(yè)務考察等支出293.29萬元,主要用于水利技術培訓、技術考察、技術引進及引智等方面。
(二)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2010年財政撥款決算數為9,994.24萬元,占“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總數的83.13%。支出內容:
1、車輛購置費支出301萬元,系流域機構按規(guī)定更新16輛越野車支出。其中購置防汛抗旱用車5輛,支出125萬元;購置水政執(zhí)法用車11輛,支出176萬元。
2、車輛運行維護費支出9,693.24萬元。其中,7個流域機構及其下屬預算單位全年車輛運行維護費9,181.91萬元,主要用于防汛抗旱、搶險救災、水政執(zhí)法、水文水資源監(jiān)測、水利建設管理、工程質量監(jiān)督等工作車輛的燃油費、維修費、保險費、過橋過路費等運行維護支出。
(三)公務接待費2010年財政撥款決算數為951.86萬元,占“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總數的7.92%。其中:涉外公務接待支出160.30萬元;國內公務接待活動支出791.56萬元,主要用于水利部機關、直屬事業(yè)單位、7個流域機構及其下屬預算單位為執(zhí)行公務或開展業(yè)務活動支出的接待費,包括在接待地發(fā)生的租車費、住宿費和工作餐費等支出。
三、2011年財政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預算情況
2011年財政撥款預算數10,516.02萬元,較2010年預算數減少1,681.47萬元,較2010年決算數減少1,505.86萬元。
2011年因公出國(境)費預算數較2010年有所增加的原因是:2011年重要涉水國際會議和重大國際水事活動較多,2010年有些國際會議和人員培訓團組因外方原因,推遲到2011年執(zhí)行,上年預算也相應結轉到下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