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日,寧夏公布取消和調整35項行政審批事項,其中:取消行政審批事項22項,調整行政審批事項13項。
這次取消和調整35項行政審批事項,主要分六種情況:重復審批的項目,如開辦少年兒童體育學校,取消體育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后,由教育主管部門在辦理相關審批時征求其意見;不再進行審批的項目,如國家實行機動車強制報廢制度,機動車不再延緩報廢審批。應當通過市場機制規(guī)范運作的項目,如商品展銷會登記、建筑外窗生產許可等,都不再需要行政主管部門的審批。隨著改革的深入,工作職能已調整,失去審批必要的項目,如集體企業(yè)“工效掛鉤”方案審批。根據國務院決定交地方省級部門實施的項目,如對外勞務合作經營資格核準等9項審批下放后,有利于加強監(jiān)管、方便申請人、提高審批效能。改變管理方式的項目,如自治區(qū)“313人才工程”人選審批等項目,屬行政機關內部行為,可采用其他管理措施。據自治區(qū)政府法制辦公室相關部門負責人介紹,自2001年以來,寧夏共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事項1001項。(記者 高 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