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晚到12日晚,隴南部分縣因強降雨引發(fā)洪暴災害,重災地區(qū)已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chǎn)損失,基礎設施遭到嚴重破壞,救災工作刻不容緩。
接到災情報告后,正在舟曲縣指揮搶險救災的甘肅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陸浩打電話給隴南市負責同志,了解災情和抗洪救災情況,并就救災工作提出了具體要求。
一、要迅速解救被洪水圍困的群眾。要調集一切力量,采取安全有效措施,盡快把被困群眾解救出來,迅速轉移到安全地帶,確保人身安全。
二、要妥善做好遇難人員善后工作,安撫遇難人員親屬,搞好撫恤工作。
三、要組織力量搶修水毀基礎設施。抓緊搶修被水沖毀的道路、橋梁、電力、通信、供水等設施,盡快打通受阻道路,恢復供水供電,保障通信暢通,以便救災工作順利進行,幫助企業(yè)盡快恢復生產(chǎn)。
四、要安排好災區(qū)群眾生活。要迅速調集必需的救災物資,盡快運抵受災地區(qū),保證受災群眾有飯吃、有衣穿、有干凈水喝、有臨時住所、有病能醫(yī)。
五、要搞好衛(wèi)生防疫工作,為受災群眾提供醫(yī)療保障。
六、要發(fā)揮各級黨政組織的作用,發(fā)揮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帶領廣大群眾奮起搶險救災,努力把因災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程度。(記者白德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