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從事臺灣海峽兩岸間海上運輸?shù)谋鼧I(yè)(香港)國際海運有限公司和韓國“KSS LINE”有限公司因提供虛假材料,受到交通運輸部警告。
經調查核實,秉業(yè)(香港)國際海運有限公司6月10日經中國太倉外輪代理有限公司轉報臺灣海峽兩岸間船舶運輸業(yè)務(單航次)申報材料時,其申請船舶“XIE CHANG 7”輪的光船租賃證明書英文對照為自制的虛假材料;韓國“KSS LINE”有限公司7月1日經南通中外運船務代理有限公司轉報臺灣海峽兩岸間船舶運輸業(yè)務(單航次)申報材料時,其申請船舶“ARGO CHEMIST”輪的租船合同,為對原合同有修改且未經合同當事人確認的虛假材料。兩家公司均已承認錯誤并作出書面檢查。
為進一步加強兩岸間海運市場管理,完善網上行政認可系統(tǒng)運作,交通運輸部遂向上述兩家公司發(fā)出警告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