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5月9日從海南省紀委獲悉,根據黨中央、國務院部署,2010年海南省將繼續(xù)開展制止公款出國(境)旅游專項工作,市縣以下黨政機關因公出國(境)人數要壓縮10%。
日前,海南省紀委、省委組織部、省外事僑務辦公室、省監(jiān)察廳印發(fā)關于《2009年制止公款出國(境)旅游專項工作情況及2010年工作要點》的通知,部署今年制止公款出國(境)旅游專項工作,要求領導干部尤其是主要領導干部要以身作則,堅持做到不批準、不組織、不參加各類公款出國(境)旅游活動,不將因公出國(境)作為福利待遇,不以任何方式影響因公出國(境)審核審批工作。
據介紹,去年海南省嚴格執(zhí)行外事管理規(guī)定,專項工作取得明顯成效,全省黨政干部出國(境)經費數、團組數和人數,與前三年平均數相比分別下降21.5%、31%和25.4%,其中經費數比2008年下降近39%,較好完成了專項工作任務。
《通知》強調,今年要重點保證大型招商引資、旅游促銷、國際合作和高層次干部人才培訓等因公出國(境)活動。同時,繼續(xù)嚴格控制因公出國(境)人數和經費,市縣以下黨政機關因公出國(境)人數要在2009年的基礎上壓縮10%,并適當壓縮經費。嚴格控制招商引資、文體交流等大型因公出國(境)團組中黨政干部比例,堅決制止無實質內容或重復性的考察訪問。從嚴控制跨地區(qū)跨部門團組,對參加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門及其下屬單位組織的“雙跨”團組進行嚴格審核審批,堅決制止參加中心、學會、協(xié)會等機構組織的以牟利為目的、缺乏實質性內容的雙跨團組。
《通知》要求,各級黨委、政府和省直各部門,要把專項工作作為新形勢下加強黨風建設的一項重要工作。紀檢監(jiān)察機關要嚴肅查處頂風違紀案件,對用公款出國(境)旅游的,除嚴肅處理直接責任人外,還要追究團組負責人、組團單位負責人、審批部門和簽批人、為公費團組或個人辦理因私出國(境)手續(xù)人員以及核銷違規(guī)費用人員的責任,公款出國(境)旅游的費用一律由團組成員個人承擔,對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魏如松 楊劍華 李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