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山東省財政廳獲悉,2009年,為保障農村困難群眾基本生活,山東省級財政共撥付農村最低生活保障補助資金6.1億元(不含青島),全省187萬農村困難群眾受益。
2009年,山東省進一步擴大保障覆蓋面,并將省財政對東、中、西部地區(qū)的補助標準提高到每人每月12元、20元、28元,同時考慮油價補貼因素,全年共撥付低保資金6.1億元,比前年增長了43%,惠及全省農村困難群眾187萬人。
山東省財政廳有關工作人員介紹,為了確保全省農村低保制度健康運行,省財政部門進一步強化了對資金的監(jiān)督,委托省財政駐各市檢查辦事處對各地農村低保制度建設及實施情況、低保人數、資金到位及管理情況等,實行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的監(jiān)督檢查,并將最終審核結果作為確定省級補助資金的依據,提高了資金分配的透明度和科學性。
同時,為了方便農村困難群眾領取低保資金,采取了“一本通”的發(fā)放方式。省財政及地方各級安排的低保資金全部被匯集到縣級財政,由縣級財政部門依據同級民政部門提供的發(fā)放名單和已確定的補差額,通過財政涉農補貼資金“一本通”,將低保資金直接發(fā)放到農村低保對象手中,減少了環(huán)節(jié),簡化了程序,方便了群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