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紀委、省委組織部聯(lián)合印發(fā)出臺《關于貫徹落實〈中共中央紀委關于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的檢查辦法〉實施細則(試行)》,從日常管理、督促檢查、考核評價和結果運用4個方面,對開展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作出明確規(guī)定,并把懲防體系建設考核評定的結果作為領導班子考核評價和對干部考核任用的重要依據(jù)之一。
按照這一規(guī)定,四川將借助懲防體系建設信息管理系統(tǒng)等科技手段對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日常工作實行臺賬管理。每年在管理系統(tǒng)建立年度目標任務臺賬,對工作任務完成情況進行督辦審核。懲防體系建設考核評價工作與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年度考核工作一并進行??己朔秶ǜ魇校ㄖ荩┖褪〖壐鞑俊⑽?、辦、廳、局以及省屬國有重要骨干企業(yè)的懲防體系建設工作??荚u內(nèi)容包括黨委(黨組)對懲防體系建設的組織領導工作、專項工作、制度建設、工作成效、推進和保障機制等方面。懲防體系建設工作考評結果,將納入市(州)黨政領導班子和省級部門領導班子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年度考核內(nèi)容,對評定為“出色完成”的實行加分,對評定為“未能按期完成”的予以扣分。對懲防體系建設工作不落實,地區(qū)、部門懲治和預防腐敗工作不力,造成嚴重后果的,要追究有關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的相關責任?!都殑t》要求強化平時督促檢查,督查內(nèi)容包括落實責任情況、推進工作情況、采取措施情況、取得實效情況4個方面。 (記者 陳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