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8月1日公安部部署開展全國公安機關公務用槍安全大檢查工作以來,各地公安機關高度重視,按照公安部的要求迅速部署、細化措施、明確責任,目前,大檢查工作正在有序進行。
據悉,為扎實推進安全大檢查工作,各省級公安機關進一步細化了工作任務和措施,制定了工作方案,要求各級公安機關逐項落實措施,嚴禁搞形式、走過場,不折不扣地開展大檢查工作,最大限度地消除各類安全隱患。同時,各地公安機關強化了督導工作。河北省滄州市公安局抽調四個聯(lián)合檢查組,從8月2日至6日對全市公務用槍管理使用情況進行了督導檢查。江蘇省蘇州市公安局從8月10日起對局機關14個配槍單位進行了逐個檢查。安徽省公安廳于8月3日至7日,派出兩個工作組分別對安慶、宿州等六個地市進行了明察暗訪,對少數單位在槍支管理使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進行了通報批評和糾正。福建省公安廳對廳機關配槍單位開展了安全檢查工作,全面檢查槍支彈藥保管設施和槍支管理使用情況,共檢查涉槍單位10個,排查配槍人員284人、槍支242支,收回超標準配備的槍支89支,督促整改安全隱患8處。
天津、河北公安機關在開展系統(tǒng)內部自查的同時,還監(jiān)督指導其他公務用槍配備單位開展安全檢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