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公安部黨委“三項建設”戰(zhàn)略部署,努力實現(xiàn)基層公安工作和隊伍建設新發(fā)展,公安部決定,自2009年7月至2010年6月,對全國縣級公安機關基層所隊長輪訓一遍。7月27日,公安部印發(fā)了《全國縣級公安機關基層所隊長“推進落實三項建設”專題培訓班工作方案》,并要求各地結合本地實際,認真貫徹落實,切實加強領導,認真組織實施,確保及時、高效、高質量完成培訓任務。
此次專題培訓班的培訓對象為全國縣(市、區(qū)、旗)公安局(分局)基層所隊長。主要包括派出所所長、看守所所長、拘留所所長、國內安全保衛(wèi)大隊大隊長、刑事偵查大隊大隊長、交通管理大隊大隊長、治安管理大隊大隊長等,重點是派出所所長。每期培訓班培訓時間為10天。從今年下半年開始至2010年6月底結束。由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公安廳、局統(tǒng)一組織,集中培訓。
《方案》要求,培訓工作中,各地要緊緊圍繞“三項建設”核心,突出“五個能力”主線,注意針對性、實效性和可操作性;堅持理論聯(lián)系實際,緊貼實戰(zhàn)、突出實用;堅持以人為本、嚴管厚愛,人性化管理;堅持服務基層、節(jié)儉辦班,不增加基層負擔。各地要根據推進“三項建設”的現(xiàn)實需要,成立領導小組,制訂工作方案,明確培訓規(guī)劃和調訓計劃,統(tǒng)籌安排培訓和業(yè)務工作,做到“兩手抓、兩不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