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集中開展集貿(農貿)市場“限塑”整治行動的緊急通知
工商市字[2009]116號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副省級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有關規(guī)定,國家工商總局先后下發(fā)了《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限制生產銷售使用塑料購物袋的通知〉的通知》(工商市字〔2008〕42號)和《關于進一步開展“限塑”整治工作的通知》(工商市字〔2009〕41號),并與商務部、發(fā)展改革委聯合制定了《商品零售場所塑料購物袋有償使用管理辦法》。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立足本職,深入開展“限塑”整治工作,取得了明顯的成效。但目前一些地區(qū)的集貿(農貿)市場仍存在著違規(guī)銷售使用塑料購物袋的現象,需要進一步引起高度重視,加大執(zhí)法檢查力度,鞏固3月份以來全國工商系統(tǒng)開展的“限塑”專項整治工作成果。現就集中開展集貿(農貿)市場“限塑”整治行動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認識,加強宣傳,確?!跋匏芰睢鄙钊肴诵?/strong>
塑料購物袋已成為“白色污染”的主要來源,對塑料購物袋限產限售限用,是推進節(jié)能減排、建設資源節(jié)約型、環(huán)境友好型社會的重要舉措。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不斷提高對“限塑”工作重大意義的認識,加強對這項工作的組織領導,采取有效措施,明確責任,突出重點,針對在“限塑”方面存在問題較多的集貿(農貿)市場,加大執(zhí)法檢查力度,推進“限塑”整治工作的深入開展。
一是繼續(xù)采取多種形式,積極宣傳“限塑令”對保護環(huán)境、節(jié)約能源的重要作用,在引導消費者改變消費習慣,積極營造“人人參與環(huán)保、人人愛護環(huán)境”良好社會氛圍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大對集貿(農貿)市場的開辦者和場內經營者進行“限塑令”有關規(guī)定的宣傳力度。二是要研究改進宣傳方式,豐富宣傳內容,增強宣傳效果。在市場醒目位置重點宣傳提示國家禁止銷售、使用超薄塑料購物袋。三是要求市場開辦單位對場內經營者加強教育,做到自我約束,自我規(guī)范。設立“限塑”工作監(jiān)督舉報電話并在市場內公示,動員廣大消費者自覺參與“限塑”工作。
二、明確職責,強化市場開辦者的責任
要積極指導和認真督促集貿(農貿)市場開辦單位履行責任,建立健全市場內銷售使用塑料購物袋管理制度,明確管理人員和崗位職責,并與經營者逐一簽訂關于嚴格執(zhí)行“限塑令”的承諾書,細化違約責任。堅持有堵有疏,鼓勵和引導由市場開辦單位或場內經營者在市場內設立專營(或兼營)合格塑料購物袋經營攤位,實行塑料購物袋統(tǒng)一采購、銷售,并以超市模式提供符合相關標準的生鮮食品、熟食、面食等商品的塑料預包裝袋。對于以出租攤位形式經營的集貿(農貿)市場內經營者提供超薄塑料購物袋和免費提供塑料購物袋的行為,根據《商品零售場所塑料購物袋有償使用管理辦法》有關規(guī)定,應追究市場開辦單位相應責任。
三、充分發(fā)揮市場監(jiān)管職能,嚴格執(zhí)法,促進落實
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把“限塑”整治工作作為長期的經常性工作,不斷加強集貿(農貿)市場“限塑”整治工作,探索長效監(jiān)管機制,綜合治理。要強化屬地管理,不斷完善市場巡查、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監(jiān)管及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網絡等體制機制建設。要加大違法案件查處力度,對集貿(農貿)市場內銷售、使用不合格塑料購物袋等行為,堅決按照《商品零售場所塑料購物袋有償使用管理辦法》等有關規(guī)定對經營者和市場開辦單位予以查處,尤其對屢查屢犯、情節(jié)嚴重的要從嚴從重處罰,堅決做到“發(fā)現一例,處罰一例,教育一批,帶動一片”。典型案例要在相關媒體和所在市場及時曝光,發(fā)揮警示教育作用。在查處集貿(農貿)市場內銷售、使用不合格塑料購物袋行為過程中,要注意追根溯源,強化源頭治理,發(fā)現非法制售超薄塑料購物袋重大案件線索,要及時追查并通報相關地區(qū)工商部門或其他有關部門。
對各類超市、商場、小商品交易市場等其他商品零售場所銷售使用不合格塑料購物袋的行為,要繼續(xù)加大市場巡查和監(jiān)管執(zhí)法力度,不斷強化經營者執(zhí)行“限塑令”的自覺性,有效防止違規(guī)行為反彈。
四、定期上報,及時掌握“限塑”整治行動情況
各地要強化對集貿(農貿)市場“限塑”整治行動的督促檢查,進一步落實“限塑”整治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各地要在近期對當地開展集貿(農貿)市場“限塑”整治工作專門進行一次集中督查,并在6月底前將前期整治工作情況上報國家工商總局。各地要在今年下半年的每月10日前將上一個月集貿(農貿)市場“限塑”整治行動情況(文字材料及統(tǒng)計表)報送國家工商總局。國家工商總局將對部分地方集貿(農貿)市場“限塑”整治行動開展情況采取明察暗訪等形式,開展專項抽查,并將抽查情況在全國工商系統(tǒng)進行通報。
國家工商總局“限塑”整治工作聯系人:市場規(guī)范管理司 李麗慧;聯系電話:010-88650629,010-68028481(傳真);電子郵箱:scszsc@saic.gov.cn。
附件:集貿(農貿)市場“限塑”整治行動情況統(tǒng)計表
(總局 ?。?/p>
二〇〇九年六月 日
附件:
集貿(農貿)市場“限塑”整治行動情況統(tǒng)計表
單位: ?。▍^(qū)、市)工商局市場處(蓋章)
項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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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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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 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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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動執(zhí)法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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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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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集貿(農貿)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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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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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經營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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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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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處不合格塑料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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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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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處案件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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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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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沒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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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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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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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請將查處的典型案例的案件處罰決定書復印件另行附上
2.請于每月10日前上報上一個月統(tǒng)計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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