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殘疾人、未成年人,被犯罪分子拐賣、拐騙,然后強迫利用,在一些城市的街頭流浪、乞討,或者被迫實施違法犯罪活動,身心遭受了巨大的摧殘和虐待,嚴重影響了他們健康成長,上述這種行為也是全國公安機關(guān)打擊拐賣兒童、婦女專項行動的打擊重點。這是公安部刑事偵查局副局長楊東在公安部網(wǎng)站嘉賓訪談上所提到的。
楊東表示:公安部還將會同民政部、住宅與城鄉(xiāng)建設(shè)部在開展集中行動,集中打擊解決此類犯罪活動,切實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權(quán)益。對于這些被強制乞討或者是被強迫違法犯罪的殘疾人和未成年人都要解救,幫助他們回到他原來的家庭。如果無法找到他的父母和家人的,將移交民政部門按照有關(guān)規(guī)定予以妥善安置。對其中來歷不明、疑似被拐賣的兒童,包括一些未成年人,公安機關(guān)將采集血樣,把DNA的信息輸?shù)饺珖召u案件的DNA信息庫里去比對。如果他是被人拐賣的孩子,他父母已經(jīng)報案、采血的話,我們這個DNA的信息系統(tǒng)就會自動報警,這個孩子就能重新回到父母的身邊。對于當初實施拐賣、組織、操縱兒童流浪乞討、違法犯罪的嫌疑人,包括一些幕后的組織操縱人員,我們將視情立案偵查,處以行政處罰或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