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我國管轄海域國際海底光纜的公告
2008年8月至9月,第29屆奧林匹克運動會和第13屆殘疾人奧運會將在北京舉行,為切實加強北京奧運會期間海底光纜的保護工作,為北京奧運會的勝利召開提供良好的通信服務,根據(jù)《海底電纜管道保護規(guī)定》和《關于加強2008北京奧運會期間海底光纜保護的通知》的要求,現(xiàn)將我國管轄海域內(nèi)的國際海底光纜進行集中公告。在沿海寬闊海域海底光纜兩側各500米、海灣等狹窄海域海底光纜兩側各100米、海港區(qū)內(nèi)海底光纜兩側各50米范圍內(nèi)禁止從事挖砂、鉆探、打樁、拋錨、拖錨、底拖捕撈、張網(wǎng)、養(yǎng)殖或者其它可能破壞海底光纜安全的海上作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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