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公安廳在辦理省人大代表建議工作中,始終把辦理工作作為推動遼寧老工業(yè)基地全面振興和構建和諧遼寧的一項重要工作來抓。不僅落實一把手負責制,實行領導包案,提高工作實效,而且健全制度,推進辦理工作長效機制建設。五年來,省公安廳共辦理省人大代表建議183件,實現(xiàn)了“見面率、答復率、辦結率、滿意率”四個100%的工作目標,得到了人大代表的充分肯定。
為確保辦理工作的順利開展,省公安廳要求各市都組建代表建議辦理工作專門機構,選派政治素質(zhì)高、業(yè)務能力強的同志專項從事辦理工作。目前,全省各市共組建專門機構58個、工作人員120人,形成了覆蓋全省的組織工作體系。
為保證全省各級公安機關能夠扎實進行辦理工作,省公安廳堅持從基礎建設入手,建立并堅持六項工作制度。堅持立會制度。要求各承辦部門對代表建議辦理工作必須專項立案,逐件研究,并制定詳細的工作方案。堅持辦理工作全程督辦制度。實行了事前交辦、事中督辦、現(xiàn)場督辦、事后查辦“四個必辦”的工作模式。堅持辦理工作網(wǎng)上公示制度。及時將辦理工作在公安網(wǎng)上分門別類,登記造冊,確定時限,公布結果,切實解決辦理工作不及時、不求實、不落實的“三不”問題。落實責任倒查制。堅持秉公執(zhí)法,在查清案件事實的基礎上,嚴肅追究相關辦案部門和民警的責任。落實辦理工作一票否決制。為了提高各級公安機關對辦理工作的重視程度,省公安廳將辦理工作納入了對各地的年終績效考核,只要出現(xiàn)代表不滿意,就一票否決,取消其評先創(chuàng)優(yōu)資格,并全省通報批評。堅持人大會議駐會制度。省公安廳連續(xù)13年派專職民警到人代會上,協(xié)助大會議案組做好代表建議的審核、分解等服務工作,在第一時間掌握代表建議的情況,以便更加及時地啟動辦理工作。(記者 謝文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