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受理龍巖咸酥花生等產品申報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的公告
2007年第160號
根據《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規(guī)定》,經福建、江西、河南、湖南、湖北、廣東、甘肅等省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初審推薦,我局依法受理了龍巖咸酥花生等11個產品的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申請,經形式審查合格,現(xiàn)予以公告。有關信息公示如下:
有關單位或者個人對上述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申請如有異議,可自公告之日起2個月內向我局提出;以上產品其地理標志保護申請資料存于我局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管理機構備查。
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管理機構:國家質量監(jiān)督檢驗檢疫總局科技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區(qū)馬甸東路9號
郵 編:100088
聯(lián)系電話:(010)82262157;傳真:(010)82260315
E-mail: Peixy@aqsiq.gov.cn
二〇〇七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