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委常委、省委組織部部長侯長安今天專門聽取了省審計廳2006年度對22名省管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情況匯報,并對今后的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
侯長安指出,去年以來,各級審計部門工作很有成效,較好地實現了監(jiān)督關口前移,在加強對領導干部的監(jiān)督管理,嚴明財經紀律,警示教育干部,規(guī)范領導干部用權行為等方面發(fā)揮了重要作用。去年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有三個特點:一是各級黨委、政府主要領導以及被審計單位的領導非常重視,有力地保證了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順利開展。二是審計部門工作重點突出,特別是加強了對一些重要部門領導干部的審計。三是注意研究工作方法和策略,既嚴肅查找問題,促進領導干部依法行政,又注意地方或部門的工作不受影響。
侯長安指出,從這兩年經濟責任審計的情況看,暴露出的問題比較多,有的甚至觸目驚心。通過對2005 、2006兩年的經濟責任審計的情況進行比較分析,發(fā)現許多問題屢審屢犯,不但沒有得到有效遏制,有的還有進一步擴大的趨勢。這說明對領導干部的監(jiān)督管理還存在一些薄弱環(huán)節(jié),領導干部對國家的政策法規(guī)掌握還不夠,財經知識還有待進一步學習,依法行政的意識還需要進一步提高。對此,各級領導一定要高度重視,不能掉以輕心。
侯長安強調,針對去年審計工作中發(fā)現的問題比較多,涉及的違規(guī)資金數額比較大的實際,今后還要不斷加大經濟責任審計的力度,加強對領導干部的監(jiān)督管理,使各級領導干部不斷增強責任意識、自我約束的意識和依法行政的意識。
一是要進一步加大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力度。要結合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重點,有計劃、有組織地開展工作,合理安排審計任務。審計工作要集中精兵強將,對重要部門、重要行業(yè)、重要干部進行重點審計。
二是要進一步加強協(xié)調配合。要加強紀檢(監(jiān)察)、組織、財政、審計、檢察等部門的協(xié)調和聯(lián)系,建立健全協(xié)調制度和機制。除紀檢、組織部門協(xié)調配合審計部門做好審計工作外,財政部門也要認真研究和加強內部監(jiān)督。要堅持好經濟責任聯(lián)席會議制度,把聯(lián)席會議的作用發(fā)揮好,形成監(jiān)督的合力。通過定期召開聯(lián)席會議,解決審計工作中的問題,推動整改措施的落實。
三是要進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項規(guī)章制度。要研究制定責任追究制度和辦法。由省紀委牽頭,省委組織部配合,盡快提出領導干部經濟責任追究辦法。要建立通報制度。經濟責任審計情況、處理結果,要以一定的方式、在一定范圍內通報,使各級干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干部受到教育,引以為戒。
四是要進一步加強宣傳和教育培訓的力度。要把財經法規(guī)知識作為省委黨校、行政學院各層次領導干部培訓班的重要學習內容,財政、審計部門的領導同志要堅持到培訓班上講課,讓領導干部熟悉財經制度,掌握財政財務管理的基本要求,搞清楚自己應負的責任,提高依法行政的自覺性。同時,要注意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宣傳,讓各級領導干部明確審計工作是一種非常重要的監(jiān)督措施,牢記自己時刻都在黨和人民的監(jiān)督之下行使權力。
五是要進一步注重審計結果的運用。要嚴肅財經紀律,督促各級領導干部嚴格執(zhí)行各項規(guī)章制度,不能簡單地就審計去審計。要充分運用審計結果,把審計結果同干部的培養(yǎng)教育、選拔任用、監(jiān)督管理掛起鉤來。對審計中發(fā)現的重大問題和線索,要及時反映匯報,及時查處,及時采取措施,防止造成更大損失。對審計中提出的整改措施,要加強跟蹤檢查,一追到底,限期整改。對在規(guī)定期限內整改不了的,特別是既成事實、造成不可挽回損失的,要嚴肅追究責任,以教育警示干部。責任要落實到領導班子、落實到人,追究主要領導人、直接責任人的責任,不能不了了之。對那些屢審屢犯、屢教不改的,要給予組織處理和黨紀政紀處分,違法的還要追究法律責任。同時,對嚴格執(zhí)行財經法規(guī)、管理工作比較好的領導干部,要進行表彰獎勵,并作為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據。(沈祖軒)